比SOD還扯!酒後不舉改用手指 色翁染指兒子女友妹妹

記者楊忠翰/屏東報導

屏東縣1名廖姓男子,去年間見兒子帶女友姊妹回家,酒後竟一時色心大起,對兒子女友妹妹伸出狼爪,但因自己年事已高不舉,遂改以指姦得逞,妹妹掙脫後報案,廖男隨即遭到逮捕送辦,屏東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廖男3年2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據了解,去年間,廖男一人獨自在家喝酒,兒子與友人聚餐後,帶著女友姊妹回來,他竟因酒意起了色心,趁著與兒子女友妹妹獨處時,先是撲上去強吻對方,再脫去妹妹身上衣物,原本打算直接插入性侵,但自己年事已高,一時之間無法勃起,卻無視妹妹反抗呼救,仍以手指性侵對方,妹妹掙脫後逃離現場,並在家人陪同下報案,警方隨即將廖男逮捕送辦。

廖男應訊時辯稱,當晚他喝得很醉,記不得曾指姦被害人,事後又改口表示,被害人有收他的錢,否認有性侵一事,法官根據被害人供詞及DNA鑑定報告,認定廖男罪證明確,遂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2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性侵示意圖

▲廖男對兒子女友妹妹伸出狼爪遭判3年2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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