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子島限建半世紀終解禁 內政部提3要求要台北市做到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內政部營建署都市計畫委員會今(26)日通過審議社子島開發案,不過,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指出,內政部同意社子島開發但有三大要求,包括聚落、人文的紋理關係,儘可能維繫;安置計畫要逐戶列管、合理安置;北市進行區段徵收計畫審議時,要舉辯聽證,再把結果跟區段徵收計畫併送內政部,內政部若認為聽證不足可再辦聽證。

台北市長柯文哲出席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查社子島都市計畫。 (圖/記者林敬旻攝)

▲內政部26日召開「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台北市長柯文哲也親自出席,極力爭取社子島開發案。(圖/記者林敬旻攝)

台北市社子島地區禁建、限建近半世紀,內政部今天召開「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台北市長柯文哲也親自出席,極力爭取社子島開發案。歷經近3小時討論,都委會決議修正後通過。

花敬群在內政部記者會被詢及社子島案時表示,今天都委會共聽取23位陳情意見,絕大多數希望通過都市計畫,但仍有居民對都市計畫變更的後續內涵有些擔憂,因為,社子島經過四、五代長期禁建或限制發展,導致很多產權複雜問題,有些是一個門牌住了7、8戶,且住了2、30人。

花敬群進一步表示,內政部要求台北市政府提出細緻化的安置計畫,簡單來講就是這4000多戶的現住戶要逐戶列管,每一戶未來如何安置、哪些要買安置住宅、或租安置住宅、租金怎麼算、或申請社會住宅、或給予租金補貼到外面租房子,每一戶都要列管,「內政部都要看到」。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主持都市計畫委員會審查社子島都市計畫。 (圖/記者林敬旻攝)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指出,內政部雖然通過都市計畫,但有三大要求。(圖/記者林敬旻攝)

花敬群並表示,社子島當地產業發展幾十年,土地清理後,後續如何安置,也要列管。另外,社子島有許多老聚落、老鄰居,希望未來住在原地附近,或者有鄰居親戚要住在一起,維繫聚落的紋理,包當地人文活動,像是「弄土地公」等廟會、傳統文化活動都要儘可能維繫,這是很重要的值,「而不是全部剷平,全部蓋成高樓大廈。」

花敬群並指出,內政部雖然通過都市計畫,但有幾個附帶決議,一、對於聚落保存、環境內的人文的紋理關係,要透過細部計畫規劃,盡可能地維持;二、安置計畫要逐戶列管、合理的安置。第三、都市計畫通過後,下一階段要進行區段徵收計畫審議,在區段徵收計畫審議送到內政部之前,台北市政府要舉辦聽證;聽證結果搭配區段徵收計畫送到內政部,若內政部覺得聽證辦得不夠徹底,內政部可以再辦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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