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一廣場/別鬧了!空污法不管車種車齡,只管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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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洪志學

近年來,空氣污染已經成為社會關注的顯題,也成為從地方到中央,各權責機關乃至主政者不得不重視的重大民怨。在這樣的背景下,《空氣污染防制法》也啟動、完成了睽違從2002年至今,最大規模的翻修工程。針對各種污染源的管制措施,與時俱進地調整、修改,也將許多標準『加嚴、加緊』,蔡政府的目的就在積極回應社會對於呼吸新鮮空氣的最基本人權的要求

空氣污染的管制日趨嚴格,本應是美事一件。不過法案三讀後,卻意外引來「消滅老車」、「針對二行程機車」等……,一片撻閥的反彈聲浪,不少二行程機車車主揚言上街抗議,甚至特定媒體以斗大的頭版指控「追殺二行程機車、掀政治風暴」,引起社會不安,企圖讓空污法修法的一番美意變成一團混亂。

汽機車白天不開大燈就開罰? 警澄清:假的

▲ 空汙法三讀通過,提醒車主不要開烏賊車上路 (圖/資料照)

簡單來說,這樣的混亂肇因於許多社會輿論,無論刻意或無心,弄擰了空污法的管制邏輯及其因果關係。首先,空污法的管制對象是空氣污染,因此必須管制排放空污的污染源。其次,空污法針對不同種類、不同濃度的空污物質,有著不同的管制手段。也就是說,針對排放不同廢氣的不同污染源,空污法中有其相應的規範。

因此,既然汽機車會排放出含有空氣污染物質的廢氣,所以汽機車屬於污染源的一種,也就是空污法管制的對象之一,但是如何管制,則必須回到廢氣中的空污物質是什麼?組成的濃度、比例?換句話說,空污法是依據汽機車排出的廢氣,其中的空污物質組成,來決定採取的管制手段,而不是汽機車本身的類別。

簡而言之,決定能否符合空污法標準的,不是汽機車的類型、生產年份、採用的技術等等,而是排出來的廢氣,能否符合標準。

當然,無可否認的是,老舊的汽機車,特別是二行程機車,往往因為生產年代較早,技術較為落後又使用已久,較難符合新版空污法較嚴格的標準。舉例而言,國內的二行程機車早在2004年就已停產,等於目前民眾使用中的二行程機車,至少都有14年的歷史了。

老舊的汽機車,正如同老舊的冷氣,其能源使用效率,本來就比不上新型的變頻冷氣,如果又長年缺乏妥善保養,最後變得耗電又不冷,應該也不令人意外。但相對來說,如果有勤加保養、妥善維修,甚至更換耗損的零件設備,即使無法完全比上新型冷氣,但至少也不會差到哪裡去。

同樣的道理,就算是十幾年甚至二十年的老車,只要下足功夫,好好保養維持,依然可以符合新版空污法的標準。同樣相對地,如果車子已經老舊,卻又只肯讓它維持勉強堪用,排放出來的廢氣,自然很有可能含有過量的污染物質、違反空污法的新規定。也就是說,並不能因為空污法抓的是烏賊車,而烏賊車大多是老車、二行程機車,就理解為空污法是針對老車或二行程機車。

 

其實,進一步來說,改善空氣污染,人人有責。或許每一台老舊汽機車的廢氣排放量,和發電廠、工廠煙囪的排放量完全不能相比,可是絕大多數的人,每天都會接觸無數行駛中的汽機車;同時,不能忽略的是,一般人的生活也距離汽機車的排氣管更近。也就是說,汽機車廢氣雖然比起工業廢氣的總量較少、毒性較低,但被人體吸收、暴露的量反而更大。

空汙法政策解說

▲ 作者認為呼吸新鮮空氣是最基本人權的要求

因此,所謂的移動污染源,也就是以汽機車、貨運車為主的燃油交通工具,絕對具備管制的必要性。況且,如果為了貪圖方便、省錢,不換新車又不保養舊車,除了引擎老舊造成的高油耗壓扁自己的荷包,行駛過程中或等紅燈時排放出來的黑煙,也等於是把外部成本轉嫁到路人鄰車身上,豈不是以鄰為壑的行為?

最後,再次強調,針對汽機車,空污法不罰老車、不罰舊車,罰的是沒有好好保養、排放黑煙影響他人的烏賊車。畢竟,正如同「維護環境、人人有責」這樣的老生常談,除了不隨手丟垃圾,也千萬不要在上下班時間擁擠的道路上,製造更多不必要的廢氣空污。

《作者簡介》洪志學,台大校友,在科技部專案計畫等各種基層學術工作歷練多年,亦曾任國會助理,現任職於私人產業研究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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