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在台北市士林區經營機車行的許姓老闆,因覬覦就讀大學的女性友人美色已久,前年4月趁女大生來機車行聊天時,突然對女大生襲胸,被推開後還厚臉皮想拉女大生進密閉小房間,還興奮表示「和老婆很久沒做了」,結果被女大生提告求償。許男因表達悔意,遭判拘役20日確定,但女大生不願原諒,因此民事部分,高院判決許男須賠償13萬元定讞。
《自由時報》報導,判決書指出,許男覬覦女大生美色已久,2016年4月20日晚間,女大生到許男的機車行聊天。許男對她伸手搭肩、摟腰;女大生發覺不尋常,許男突將手伸進女大生衣服內摸胸,想強拉她進小房間,還興奮對她說「和老婆很久沒做了」,女大生用盡力氣脫困,對許男提告,並求償115萬元。
▲襲胸示意圖。(圖/資料照片)
許男起初否認犯行,辯稱「不小心碰到」,直到法院審理時,才改口向女大生道歉、賠罪,並主動拿10萬元,希望獲得原諒、獲得輕判,但女大生不願和解。不過,法院認為許男有悔意,輕判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2萬元確定。民事部分,高院認為,許男對女大生性騷擾、性暗示,造成她身心痛苦,判賠償13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