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千雁/專題報導
苗栗通霄這起殺妻詐保案,余姓丈夫先製造意外假象再裝奮力救妻,事後媒體找上門,他還能冷靜接受訪問,甚至還能通過測謊,對比之後被判刑定罪,實在冷血。
▲死者丈夫案發後還接受媒體訪問(圖/資料畫面)
當年案發後,媒體找到了余姓丈夫,他還冷靜接受訪問並說:「當時是勾到倒下去的樹,我就放開手要去救她,結果我一動,換我又沉下去了,這樣的動作重複了五六次,換我自己抽筋了。」
根據判決書指出,檢警到場勘驗發現,案發當天距離岸邊0.22公尺的深度應低於75公分,即使落水,以死者身高143公分來說,也能站起來,不至於漂到岸邊數公尺遠。但案發當天,附近民眾到場救援時,發現死者已經漂到離岸邊數公尺遠的地方,而死者丈夫卻能在岸邊用手抓住樹枝,安然無恙,實在有悖常情。
▲案發水池,檢警勘驗岸邊深度不到75公分。(圖/資料畫面)
▲檢警查出,死者丈夫在案發前幫妻子投保多家意外險。(圖/資料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