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彰化一名20歲的楊姓男子,於今年5月底透過臉書認識一名12歲少女,雙方聊沒有幾天,楊男就急得把少女約出來想要「做壞事」。第一次約會時,少女因不敢拒絕,遭楊男當場環抱、親吻,甚至觸摸下體。此事後,楊男不斷邀約少女再次外出,但少女不從,沒想到楊男竟威脅「那我就讓全彰化都知道你啊」!
▲楊男對12歲少女猥褻。(示意圖/資料照)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楊男在5月底於臉書認識少女後,便在6月2日時約對方在彰化一處國小碰面。見面後,楊男露出本性,不僅大膽親吻少女,還伸手撫摸其胸部、下體,由於少女害怕楊男生氣,故沒有反抗讓楊男猥褻得逞。此事後,楊男不斷想再次約少女出來碰面,但少女早已嚇得不敢出門,並告訴對方「我們只是朋友」。
楊男見少女拒絕見面,並對她發出恐嚇簡訊,如「那我就讓全彰化都知道妳啊」、「還是妳要我現在去妳家講這件事」,全案直到家人發現少女手機裡的簡訊才曝光,家人馬上帶著少女對楊男提告。彰化地院法官日前做出判決,將楊男依對未滿14歲女子猥褻罪、恐嚇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處拘役58日,得以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須依和解筆錄,自本月起每月賠償少女2萬,直到付完40萬賠償金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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