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台北報導
知名藝人狄鶯、孫鵬的獨子孫安佐,因在美國涉恐攻、非公民持武罪,官司歷時260天之後,終於在11月判刑滿獲釋,今天從美國華盛頓搭機,經舊金山轉機返台,並被要求終生不得再入境美國。而孫安佐返台後,到底要不要接受台灣司法審判?一名檢察官表示,犯罪行為雖然經外國裁判確定,但我國仍可追訴,但若在國外受刑。得免除全部或部分刑罰。換句話說,孫安佐可能免吃台灣牢飯。
▲免關?檢察官:台宣告刑度與美相當有機會免刑。(圖/資料畫面)
根據TVBS報導,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犯罪地也處罰者,台灣司法也有審判權,必須接受台灣司法的偵查甚至審理。而一名不願具名檢察官指出,刑法第9條規定,同一行為雖經外國裁判確定,我國仍得以追訴,但已在外國受刑,得免除全部或部分刑罰,倘若孫安佐遭起訴,法院宣告刑度與美國刑度相當,有可能獲判免刑。
換句話說,孫安佐在美犯下持有彈藥,對照起台灣的法條,等同觸犯非法持有槍炮罪,3年以上之罪。但因為在美國已經被關了260天,若未來在台灣真的被判刑,也可以免除全部,或是部分刑罰。免吃台灣牢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