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籍生物科技公司負責人谷峰因商業糾紛,5年前在深圳的辦公室內,遭桃園男子郭鎮豪近距離槍殺身亡。大陸公安透過兩岸司法互助管道,請求台灣警方協助調查,事後法院於2017年依殺人罪判處郭鎮豪16年確定,而涉嫌買凶殺人的幕後人陳宇平則於今(23)日遭判15年徒刑定讞。
▲示意圖/翻攝自Max Pixel
檢警調查,在台經商的59歲台籍男子陳宇平,與中國大陸籍商人谷峰有商業糾紛,遂與34歲的槍手郭鎮豪謀議槍殺谷男。判決書指出,陳男與郭男於2012年12月13日從台灣搭機前往大陸,於14日入住深圳市的4星級酒店,15日陳男交付槍彈給郭男,並將槍彈藏放茶葉禮盒中,前往谷峰經營的生技公司,佯稱受友人之託送茶葉禮盒,等到晚上辦公室員工陸續下班,郭男逕自走進谷峰的辦公室,朝谷峰胸、背各開兩槍,導致對方當場死亡。
郭男行兇後,旋搭計程車到皇崗口岸旅檢大樓的候檢廳,把兇槍丟在廳內男廁,再搭機返台。大陸公安從現場的茶葉紙袋提繩,採集到郭男的DNA,透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函請台灣協助,檢警於2016年1月在桃園龍潭循線逮捕郭男,而陳宇平則於2017年11月16日遭警察逮捕。
法院審理時,認定郭男僅因陳男的唆使持槍殺害,視人命如草芥,又沒有對殺人的犯意全然吐實,但是有悔意,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6年、褫奪公權8年定讞;而陳男則是計畫性預謀犯案,因此判處有期徒刑15年。(編輯:陳又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