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隔天發員工酬勞!他208萬飛了 怒告鴻海結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王姓男子從2014年開始在鴻海工作,並在2018年3月30日離職,想不到鴻海於隔日開始發放105年度員工酬勞,王男收到通知後發現自己可領208萬,但事後鴻海用已離職為由拒絕發放,王男因此提告追討,法院認為王男有權領取,判鴻海需支付208萬元,全案可上訴。

-鴻海-

▲鴻海。(圖/資料照)

據《蘋果日報》報導,鴻海的「105年度員工酬勞」,分別在106、107年度發放,王男在2018年3月30日離職,結果鴻海剛好於隔日開始發放員工酬勞,王男也有收到公司寄送的通知書,不過王男想領款時遭鴻海拒絕,勞資爭議調解時鴻海也拒付,王男最終只好提出勞工訴訟。

鴻海表示,員工酬勞的規定是發放時仍在職,而王男當時已經離職,是因為行政疏失才把應該作廢的通知書寄送出去。不過法官認為,「105年度員工酬勞」早在2017年6月就通過決議,但卻又在通知書上增列發放時員工必須在職才能領取,已經超出《勞基法》中的規定,認為該限制無效,最終判王男勝訴,鴻海需支付王男應得的208萬元。

加入 @setn 好友

【#直播中LIVE】藍白再鬥「京華城」容積率!京華城29日出面說明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