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為保育及維護漁業資源之永續利用,繼章魚禁捕期之後,丁香魚也自5月1日至6月1日止為禁漁期,籲請漁民配合,以免觸法受罰。
▲澎湖縣政府為保育及維護漁業資源之永續利用,自5月1日至6月1日止為丁香魚禁漁期,禁止捕撈,違者依漁業法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圖/中央社)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表示,今年清明節洄游至北海的丁香魚,在漁場產卵之大丁漁獲量,較去年來得豐富,為使丁香魚產卵及幼魚成長,5月1日至6月1日為禁漁期,期望今年丁香魚會有不錯之產量。
縣府農漁局籲請漁民配合,丁香魚禁漁期間,禁止捕撈,一起為漁業資源保育及永續利用戮力,違者依漁業法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澎湖農漁局表示,丁香魚又稱為日本銀帶鯡,是澎湖常見的經濟性魚類,體長兩側扁,體側中部具一銀白色寬縱帶,棲息在水深10至50公尺的近沿海、大洋或礁區的洄游中小型魚類,澎湖北海域是最大漁場,漁民大都使用圍網等捕撈,可生鮮、乾製或醃製等,是澎湖知名海產,在市場頗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