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女偷吃!從宿舍廁所「戰」到床上⋯人夫挨告判4個月

記者蘇怡璇/台中報導

兩名各有配偶的男女發生婚外情,其中女方有意結束不倫戀,沒想到,男方竟然威脅將親吻對方乳頭等不雅照寄給她老公,最後整起偷吃案件,被男方的老婆發現,再通知女生的老公,告上法院。兩人偷情的對話,因此曝光!而偷吃的人夫也遭判4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

性愛,做愛,情侶,夫妻(圖/pixabay)

▲已婚男女偷吃!從宿舍廁所「戰」到床上⋯人夫挨告判4個月。(示意圖/與案件無關)

根據判決書,吳男與葉女任職於同公司,兩人都是已婚身份,卻發生不倫戀,從104年1月開始,到隔年5月,兩人在男方宿舍、旅館、大陸至少發生過4次性關係。葉女想結束不倫戀,無奈吳男不想,兩人通訊軟體對話露餡。「我們每天下班一起吃晚餐,一起洗澡、在浴室做愛,回到床上又繼續做了好多次,說我讓你高潮受不 了,妳都喜歡叫我射裡面...」、「1/18第一次在宿舍,有沒有那麼強妳自己最清楚」、「 我在這裡過著孤單痛苦,而妳呢?出遊吃好的,笑得很開心,原來妳是這樣的人,利用我來刺激他,對妳好,而我的付出全是垃圾」、「為了我,特別回廣州買了性感睡衣,妳愛我,我不知道嗎,做愛時還拍影片,妳說妹妹喜歡弟弟」。

除此之外,吳男還說要將葉女的不雅照,傳送給她老公,包括穿著連身睡衣未著底褲之照片、親吻乳頭之照片以及私處照片等。而上述這些對話,被吳男老婆發現後,傳送給葉女丈夫,葉女丈夫因此提起告訴。

而偷吃的吳男辯稱自己精神狀況不佳,是在無意識之情形下傳送訊息內容及照片檔案給葉女,甚至提出就醫證明。但法官查出,吳男提出之診斷證明書上僅記載有睡眠障礙、輕鬱症、焦慮症等情,尚無法據以推斷他所辯於傳送簡訊或照片檔案時確有意識不清之情形。最後法官認為,兩人若無不倫戀,吳男手中怎麼握有不穿內衣的私密照,甚至葉女不穿內褲,任由他拍照,加上葉女證稱,她提出分手後,被告一直糾纏,足以證明吳男傳送訊息是為了挽回,故意為之,並非他辯稱意識不清楚下所為。因此判吳男判4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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