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馬阿河跳車慘死,促使《動保法》修正維護動物權益/黃泰山臉書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立院今日(23)下午三讀通過《動物保護法》修正案,針對虐待動物者都將提高罰則。動物飼主故意使動物受傷,導致動物肢體殘缺、器官受損或死亡,由現行的10萬元到50萬元罰鍰改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併科10萬元到100萬元罰金。此外動物收容所的「12夜」條款雖未終結,不過定了兩年的過渡期,相關單位兩年後必須達成全面零安樂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