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衝女宿砍暗戀對象!男大生「快樂殺人」,你猜他判幾年?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宜蘭大學男大生前年單戀劉姓女同學不成由愛生恨,深夜埋伏於女宿門口,趁劉女回宿時以水果刀攻擊劉女,劉女身中三刀、左臂韌帶斷裂。而蕭男訊後竟稱此舉是要「證明自己有殺人能力」,當時檢方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台灣高等法院昨(28)日依殺人未遂罪判蕭男五年半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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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殺割五官
刀子示意圖/資料照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蕭男和劉女為同班同學,蕭男心中愛慕劉女但始終沒勇氣表白,而劉女輾轉聽聞消息後刻意疏遠蕭男,進而引發蕭男殺機。前年12月13日,蕭男於晚間11點多埋伏於宿舍門口,趁劉女單獨回家時以水果刀攻擊,劉女雖奮力抵抗,但160公分的身形和190公分的男方相距甚遠,於是身中三刀、左臂韌帶斷裂,嘴角和額頭也有不等的輕傷,最後是一名學長路過聞聲查看,劉女才順利逃過死劫,蕭男也在事後被退學。

警方發現,劉男犯案前陸續曾在臉書上發文發洩心情,內容包含「幹!我才剛上大學沒多久,就失戀兩次」、「嫉妒中的男人是很可怕的,覺得很火大。」,也分享了犯罪小說和影集的台詞。

另外蕭男在交保後還分享了「快樂殺人」的維基百科,並貼文詢問朋友,「你覺得,我要是快樂或喜悅,要壓抑或抹殺掉?」,並回應「畢竟加害人的愉悅就是受害者的痛苦。」高院認為蕭男犯後無悔意,也未取得劉女諒解,維持一審判決,依殺人未遂罪判處蕭男五年半徒刑。蕭男母親表示接受法院判決,不會再上訴,並說兒子的行為已經造成兩個家庭的傷害,不應多做辯解,只希望兒子快去服刑,回來之後可以重新開始。(整理:實習編輯鄭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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