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嵋停車場雙屍案槍手再判死 高院:無教化可能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峨嵋停車場2015年發生槍擊雙屍案,槍手陳福祥因為毒品交易槍殺2名蔡姓男子,一二審都判決他死刑,而今天高院更一審再次認為他沒有教化可能,仍將他宣判死刑。

峨眉停車場槍手陳福祥。記者潘千詩攝影

▲陳福祥殺兩人再度判死(圖/資料照)

這起案件發生在2015年1月間,陳福祥跟中部角頭協議要買賣440萬元的K他命,雙方約好交易時間後,角頭指派2名姓蔡的男子北上取貨,但在交易過程中,陳福祥認為這2名蔡姓男子態度輕蔑,於同月13日在停車場內槍殺2人,隨後騙角頭完成毒品交易,取走440萬後逃亡,躲12天才落網。

一二審法官在審理時,都認為陳福祥手段凶殘,極端殘酷,屬「最嚴重犯行」,因此判決死刑,不過陳福祥上訴到最高法院後,最高法院認為高院認定事實與卷證資料不符,且陳是否有再教化可能,須傳喚鑑定人到庭說明,發回更審。

蔡鎧陽母親,峨眉停車場,陳福祥。潘千詩攝影

▲死者家屬不滿案件一拖再拖(圖/資料照)

當時死者的家屬十分不滿,認為法務部、司法院絕對不是功德團體,死刑有要執行嗎?如果罪證確鑿,殺死兩條命,司法到底還要延宕多久?一審審了一年,二審審理兩年,三審、非常上訴,官司還要多少年來回,這樣折磨家屬,這算是司法改革嗎?人民完全無感,甚至嗆陳福祥說「你毀了我一輩子希望,你預謀殺人,我活著要看你執行死刑」。

而高院重新審理後,今天再次認為陳福祥沒有教化可能,判決他死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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