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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愛愛遭拒…13歲男殘殺10歲女棄屍 家長零道歉怕挨揍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13歲的男孩竟然捅了11歲女孩7刀,還將她棄屍在灌木叢中。最讓人生氣的是,因為嫌犯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的14歲,因此不必承擔刑事責任,僅被警方收容教養,對比一條逝去的生命,他殺了人未來還是可能擁有美好人生。

▲女童遭殘忍殺害。(圖/翻攝自陸媒)

綜合陸媒報導,這起駭人聽聞的事件發生在遼寧省大連市河口區。20日事發當天,11歲的王姓女童原訂於下午4時就會由美術課返家,但天都黑了仍不見人影,家人焦急的尋找並報警,最終在離家100多一處灌木叢中找到女童冰冷且傷痕累累的遺體。更讓眾人震驚的是,殘忍殺害女童的是一名13歲的蔡姓男童。

警方調查,當天蔡男將甫從美術班補課放學的11歲女孩誘騙回家,試圖和對方發生親密關係遭拒,竟一怒之下持刀對著女童捅了7刀,再將她裝入塑膠袋丟棄在家附近的灌木叢中。附近鄰居更透露,蔡男過去就時常尾隨附近的女性,讓許多人相當害怕。

女童賀姓舅舅憤憤不平的說,事發至今蔡家人從未露面、一句道歉也沒有,「員警說(對方)害怕過來會挨揍」,氣得他說:「我們家孩子都死了,你還害怕挨揍?」而女童爸媽無法接受女兒離去,茶飯不思、相當傷心。而最讓眾人無法接受的是,蔡男因未滿14歲,沒有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不需承擔刑事責任,僅由警方自24日起對其收容教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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