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高雄報導
今年3月間,高雄一名51歲的許姓男子,某日晚間偷偷潛入前鎮區某百貨公司2樓女廁,當時一名櫃姊剛好進入廁所內,許男竟從後方環抱、襲胸,嚇得女方驚聲尖叫,但許男見狀仍不罷手,還持膠帶封住櫃姐的嘴巴,並壓制跨坐女方恫嚇「再叫就殺了你」,過程中女方不斷掙扎、撕開膠帶呼救,許男還把膠帶貼回,試圖把櫃姐拖進隔間內,所幸另一名櫃姐聽聞呼叫聲進入查看,立即大聲喝斥,許男才倉皇逃離現場,隨後警方到場在3樓男廁內將他逮捕,當場查獲作案用的剪刀、犯案衣物等等。高雄地院審理後,依犯攜帶凶器強制猥褻罪,判他5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廁所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資料照)
據判決指出,許男離婚獨居、平時擔任蛋糕師傅,今年3月11日晚間約7時許,他潛入某百貨公司2樓女廁,還將走廊上的監視器鏡頭撥開,約8時許被害人進入廁所,許男則在外面埋伏,等櫃姐一出來隨即從後方環抱、襲胸,女方嚇得尖叫並反抗,但許男持膠帶封住女方嘴巴,還恫嚇「再叫就殺了你」,櫃姐不斷掙扎抵抗、撕開膠帶呼救,許男還把膠帶貼回,試圖將人拖進隔間內,所幸當時另名櫃姐聽見呼救進入查看,並大聲喝斥,許男才倉皇逃離,跑回車上換裝,重返現場藏匿。最後警方在3樓男廁將他逮捕,還搜出剪刀、犯案衣物等等。
不過許男到案後,卻否認有襲胸,只承認有進入廁所、持膠帶封嘴,還辯稱該櫃姐是「網紅」,「常常劈腿」等等,才會想恐嚇她,更表示自身罹患憂鬱症;但櫃姐卻駁斥自己根本不是「網紅」,且所有社交軟體都設定為不公開,而許男強抱她時,也沒有詢問有無劈腿,痛訴許男的行為造成她嚴重心理陰影,甚至必須到身心科治療,至今仍餘悸猶存。合議庭審理後認為,被害人的供述、驗傷證明都相符,認定許男所稱罹患憂鬱症,並未影響犯案時辨識能力,因此依法將他判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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