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市1名陳姓男子,先前獲悉女性友人小萱(化名),遂與友人陪她借酒澆愁,再趁對方熟睡時性侵得逞;事後小萱返家後發現,內褲上竟有不明分泌物,味道又與精液極像,她憤而質問對方,陳男隨即認錯道歉;但陳男庭訊時卻不認罪,還說他不會對小萱做這種事,法官不予採信,仍依乘機性交罪判陳男3年2月徒刑。
檢警調查,2016年12月2日深夜11時許,小萱因心情低落想要借酒澆愁,陳男便與2名友人陪她喝酒,後來一行人全在房內睡著,小萱在夢中呼喊暗戀對象的名字,陳男聽到夢話後起身,這才小萱仍在熟睡,他頓時色心大起,趁機脫去對方褲子性侵得逞;小萱睡醒回家後發現,內褲上竟有精液味道,憤而傳訊質問陳男,全案才得以曝光。
▲陳男趁女性友人酒醉時性侵得逞遭判3年2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陳男庭訊時辯稱,當時他意識不清,不可能對小萱做這種事,內褲的精液應該是夢遺造成;陳男還說,當時小萱睡著後大發酒瘋,還拉他手去摸自己胸部及下體;陳男律師則表示,房內尚有2名友人,均未聽聞小萱呼救,亦未採集到陳男DNA。
法官勘驗2人對話紀錄後發現,事發當天小萱便質問對方,陳男則回:「我也很愧疚,可是你一直喊著某人名字」,小萱再問:「為何不戴保險套?」,陳男表示:「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會寄一點補品給你!」,認定陳男說詞反覆,因此不予採信。
友人亦證稱,雖然陳男也有喝酒,但精神狀況足以辨別事物;針對性交、撫摸及小萱夢話等情節,陳男亦可清楚描述,顯然並未處於泥醉狀態;除此之外,小萱供稱自己喝下7杯混酒,當時有感覺下體被侵入,但頭很暈無力反抗,直到回家後發現,內褲全是精液的味道。
法官認為,陳男為了滿足一己私慾,漠視女子性自主權,利用小萱泥醉不知抗拒性侵得逞,造成對方身心創傷,加上陳男犯後否認犯行,又未與小萱沒達成和解,遂依乘機性交罪判陳男3年2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