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讓醫師變「路人」?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醫療崩壞的程度,加上醫病關係的緊張越來越嚴重,近日一則新聞,醫師因為轉診時沒有幫病患叫救護車,而是直接請他坐計程車,最後病患在到院前過世,造成家屬不諒解,最後起訴民事判賠三百餘萬元,對此,律師呂秋遠今(13)日在臉書上對此發表看法,感嘆「我們不是神,何能要求醫護人員要成為神?」

絕大部分的醫護人員,看到病人的時候絕對都是盡最大力量去幫助,這是人的天性,任何正常的人,看到受苦的人,都會想要幫他,不會希望這個病人就這麼離去,但醫護畢竟不是神,這位病患的家屬,是基於什麼樣的原因,會對這位醫師提告?呂秋遠認為,如果醫護人員當下的每個指令,都要完美無瑕,才能夠免於司法追訴,我想也未免太誇大醫護人員可以給病患的可能。

▲一位急診室醫生來不及救活19歲少年,在醫院外獨自崩潰。(圖/REDDIT

除了明顯的醫療疏失,通常家屬在怪罪醫師的原因,不會是因為錢,呂秋遠說,而是因為不甘心。不甘心一條生命,就在轉診的途中消逝。而醫師,就是第一線可以責備的對象。

呂秋遠認為,當我們求助於醫護人員,希望他們能拯救我們的生命或疾病時,而最後我們卻不能獲救,第一時間,難道就是去責怪他們有過失?並不是說,醫護人員永遠不會有錯,而是即使有錯,他們的動機是什麼?值得我們把「受害人」死亡的原因,完全歸咎於他們?

如果不是醫護人員的疏失,這個病患就不會死、就不會變成植物人、就不會受傷?那麼,不受控制的飲食習慣、每天三包煙一瓶酒、惡老闆的超時工作壓榨、熬夜打電動看電視、視健康檢查為無物,這些又是什麼鬼東西?

從事外科的醫護人員,每天都在面臨與生死搏鬥的場面,如果從事後諸葛的後設角度來推論,什麼問題都可能會發生。呂秋遠認為,凡是有果必有因。當我們下定決心要對醫護人員提告時,請想清楚,究竟在結果中,他的「疏失」佔了多少份量?這些「疏失」,是否只是缺乏溝通而所生的假象?

 外科醫師一輩子應該都會希望能開一台讓自己覺得超越自己的手術。

▲從事外科的醫護人員,每天都在面臨與生死搏鬥的場面。(圖/翻攝自YouTube

近日衛福部強推《醫糾法》草案立法,然而,醫界多數從業人員反彈聲浪不斷,反對的聲音認為,立法與促進相關配套措施應該同時並進,才能爭取醫病雙贏,讓台灣醫療體系的永續,而不是讓第一線的醫師,成為醫療糾紛的代罪羔羊。

但民眾以為這只是醫界的事嗎?錯了,《醫糾法》除了要讓即使沒有過錯,醫療院所及醫師、全體醫療人員每年仍須繳納賠償基金,另外由健保支付部份,已經捉襟見肘的健保總額,再被大筆挪用去當補償基金。健保點數勢必再度下降,血汗醫勞更加惡化。最後全民再度一起承擔苦果。

許多醫師憂心,若依照衛福部的版本立法,除了第一線醫療人員受害,民眾也必須共同承受崩盤的健保,以及生病沒有找不到醫療人員的困境。

呂秋遠說,救助病患第一,醫師絕對不是只是陌生的路人!看病也不會是消費行為,但若是當病患覺得自己是消費者時,很快的,醫師將會是路人。

醫生-(Photo via Truthout.org, CC License)

▲當病患覺得自己是消費者時,很快的,醫師將會是路人。(Photo via Truthout.org, CC License)

《呂秋遠臉書全文

「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非所以內交於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譽於鄉黨朋友也,非惡其聲而然也。」

如果你看到一個孩子即將掉到井裡,你會怎麼做?

這是兩千年前孟子問學生的一個問題。他認為,人如果看到小孩子要掉到井裡,通常會有恐懼惻隱的心情,不是因為跟這孩子的爸媽交情好,也不是想要讓朋友覺得自己很有同情心,也不是因為孩子的哭聲很討厭。而是單純的因為想要救這個孩子。

我常覺得,人體是很奧妙的結構,沒有人可以斷定誰能活下來,誰又該離開。科學在醫療裡,大概只有百分之七十的作用(可能還是高估了),而且還不是決定生死的主要力量。真正決定病人生死的因素,我會說是上帝,或是命。然而,我更相信,絕大部分的醫護人員,看到病人的時候,都像是「乍見孺子將入於井」一般,不會希望這個病人就這麼離去。

所以,我對於某位醫師因為轉診時沒有幫病患叫救護車,而是直接請他坐計程車,最後病患在到院前過世,而被檢察官起訴,刑事雖然一審無罪,但是民事卻判決必須賠償三百餘萬元,感到很難過。這位醫師,在診斷出病患疑似心肌梗塞,希望他轉院治療時,肯定沒想到會遭遇到司法的審判。

我在想,這位病患的家屬,是基於什麼樣的原因,會對這位醫師提告?

我想不會是因為錢,而是因為不甘心。不甘心一條生命,就在轉診的途中消逝。而醫師,就是第一線可以責備的對象。

如果醫護人員當下的每個指令,都要完美無瑕,才能夠免於司法追訴,我想也未免太誇大醫護人員可以給病患的可能。他們,特別是從事外科的醫護人員,每天都在面臨與生死搏鬥的場面,如果從事後諸葛的後設角度來推論,什麼問題都可能會發生。在緊急的決策上,許多行為往往是反射性的動作或思考,我們不是神,何能要求醫護人員要成為神?

醫護人員的反射性動作是什麼?救人,當然。應該說,任何正常的人,看到受苦的人,都會想要幫他,只是醫護人員能做的事情多了點而已,他們有專業。

所以說,當我們求助於醫護人員,希望他們能拯救我們的生命或疾病時,而最後我們卻不能獲救,第一時間,難道就是去責怪他們有過失?我的意思並不是說,醫護人員永遠不會有錯,而是即使有錯,他們的動機是什麼?值得我們把「受害人」死亡的原因,完全歸咎於他們?

如果不是醫護人員的疏失,這個病患就不會死、就不會變成植物人、就不會受傷?那麼,不受控制的飲食習慣、每天三包煙一瓶酒、惡老闆的超時工作壓榨、熬夜打電動看電視、視健康檢查為無物,這些又是什麼鬼東西?

我只是想說,凡是有果必有因。當我們下定決心要對醫護人員提告時,請想清楚,究竟在結果中,他的「疏失」佔了多少份量?這些「疏失」,是否只是缺乏溝通而所生的假象?

或者,當看到小孩子即將掉到井裡,路人伸手去救他,後來孩子還是跌下去了,這時候,我們在事後開始責備這位路人,當下應該要拿竹竿,而不應該拿繩子。

你說,醫師不是路人!是的,但是看病對於醫師而言,也不會是消費行為,而當病患覺得自己是消費者,很快的,醫師就會是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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