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日前苗栗地檢署偵辦國民黨前代理主席、現任中央委員的冠軍建材董事長林榮德,涉嫌過失致死罪嫌時,林男坦承犯案並與死者妻子達成和解,賠償575萬元,因此苗檢給予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為1年,應於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9萬元。
據《自由時報》報導,緩起書中提到,林男是冠軍建材的負責人,有經營管理、工作安全等勞工安全衛生業務的責任,而死者則是受雇擔任產線輸送帶下方的清潔人員。林男在2019年9月27日上午9時30左右,沒有提供死者必要的防護裝備,就指派他到產線輸送帶下方清潔作業,導致死者右臉、左上臂遭到電擊,且電流通過心臟,最後送醫不治。
▲冠軍建材董事長林榮德與死者妻子達成和解,並賠償575萬元,獲緩起訴處分。(圖/資料照)
檢警勘驗醫院診斷證明書、相驗屍體證明書、地檢署檢驗報告書、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調查報告後認為,林男應注意使用的電器設備,應依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於非帶電金屬部分施行接地,以維護勞工安全,避免發生危險。檢方認定林男觸犯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3款及刑法第276條之過失致人於死罪,需處死刑、無期徒刑或3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過檢方考量到林男坦承犯案,也無前科,深感悔悟,且林男也和死者妻子以575萬元達成和解,對方也同意給予緩起訴處分,故檢方依刑法第57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予以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