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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韓粉霸凌竟告不成!罷韓正妹傻眼全因這4字:太離譜可笑

社會中心/廖俐惠報導

台中一名蔡姓正妹去年7月到高雄旅遊,卻意外遭到韓粉嗆聲,因而引發一連串的網路霸凌,甚至威脅到其家人,蔡女最後決定將這些訊息截圖提告。今(8)日蔡女透露,自己收到不起訴書,內容竟稱蔡女屬於「公眾人物」,應該接受較高的言論自由標準檢驗,這樣的結果讓她超級傻眼,氣得在臉書發文,受訪時更怒批「太離譜了!」

▲女學生遭辱罵,在當時引起軒然大波。(圖/資料照)

事情要回溯到2019年7月,當時只是到罷韓知名的廣德家購買香蕉煎餅,蔡女竟遭到一名女韓粉辱罵「去死!」影片曝光後引發關注,蔡女卻因此遭到一連串的網路霸凌,讓她感到相當無奈,最後在資深媒體人王瑞德等人的協助下,決定收集這些酸民的網路留言,提告妨害名譽。

▲▼女學生怒告酸民。(圖/翻攝自蔡女臉書)

經歷了這些風風雨雨,蔡女之後在網上報喜,稱自己換個角度想,「沒有遇到這些事,我沒有這麼精彩的人生,不會遇到那麼多這麼好的人,再次感謝王瑞德當時的幫助,到現在也會通知我,跟我說明狀況,讓我覺得我不是無助的。」蔡女更開始奮發準備健身比賽,在去年底拿到了健身比賽冠軍,覺得人生充滿驚喜,未來會繼續努力。

▲▼檢方認為,蔡女參加過比賽、臉書追蹤多,應屬於公眾人物。(圖/翻攝自蔡女臉書)

但沒想到,在提告1年多後,近日蔡女收到不起訴書,理由竟是因為她是「公眾人物」,內容寫道「然自告訴人(蔡女)之個人臉書網頁觀之,其上有2萬5320人追蹤中,告訴人並曾在2019IFBB ASIS Pro比基尼青少年組獲得冠軍,而其於本署檢察官偵訊後將傳票上傳臉書之網路貼文,旋即有1.3萬人按讚、2078則留言,有告訴人之網頁資料可參,顯見告訴人應屬公眾人物,而應接受較高之言論自由標準檢視。

▲▼不起訴書曝光。(圖/蔡女授權提供)

蔡女收到不起訴書後相當傻眼,對於被判斷為「公眾人物」感到十分不理解,表示「真厲害欸,這些罵人的人是7月罵我,卻能夠知道我12月會比賽?連我都是臨時決定要比的。難道你各位是先知?」

《三立新聞網》訪問蔡女,她表示,「很離譜跟可笑!」表示案發當時她才高中畢業1個月,「然後過了好幾個月才說我是公眾人物,根本邏輯不通,差太多了!」、「我現在算一個健身教練,喜歡運動而已。」

蔡女也透露,在她提告之後,沒有任何一個人向她道歉,就連當初罵她「去死」的楊姓女韓粉也沒有道歉。至於下一步,蔡女表示,現在先開26人的庭,其他還在等通知。

 

▲蔡女將截圖留存。(圖/蔡女授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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