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女將男友肢解焚屍 高院認定「有反省能力」無期徒刑定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籍女子黃靖雯去年因財務糾紛,將其同居男友藍坤俞殺害後分屍,由於黃女被捕後在看守所抄寫經書,且寫了5封自白書懺悔,最高法院認定其「尚有教化可能」,維持一、二審判決,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黃女自98年和藍坤俞同居,期間不但投資男友的工廠,更擔任1千多萬元貸款的連帶保證人,之後卻因金錢糾紛將藍坤俞殺害。黃女坦承,因為男友未按照承諾分配股利,才計劃殺人。

雖然黃女殺害藍男後,還將其分屍、焚屍,但最高法院考量其尚有反省能力,罪不致死,依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中國籍女子分屍案

▲黃女遭最高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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