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收受3000萬回扣 前南投縣長李朝卿重判30年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前南投縣長李朝卿涉貪案,今(31)日下午一審宣判出爐,南投地方法院重判李朝卿30年徒刑、褫奪公權10年,妻舅簡瑞祺則是被判22年、褫奪公權9年。

前南投縣長李朝卿自民國97年起,任內透過妻舅簡瑞祺與吳仲琪、許朝呈等包商,對災區修復等縣府工程和採購案收取15%回扣,不法款項達3038萬7924元,此外還有賄賂款項134逾萬。

李朝卿 (地方公職人員服務網)

▲前南投縣長李朝卿因收受不法回扣,遭判30年徒刑。(圖/地方公職人員服務網)

在起訴2年5個多月後,歷經多次開庭與辯論,李朝卿對於自己的犯行矢口否認,聲稱自己從政近20年,每天兢兢業業、恪守本分。不過南投地方法院稍早仍判刑3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10年;擔任「白手套」角色的妻舅簡瑞祺則是被判22年、褫奪公權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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