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鞋案二審 劉政鴻再缺席僅書面聲明:不再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陳政棟、吳伊哲、陳柏璋、SNG小組/台中報導

學運領袖陳為廷前年九月在苗栗縣大埔事件時,對前往弔唁張藥房老闆張森文的苗栗縣長劉政鴻丟鞋砸頭,被檢方依妨害公務、妨害名譽等罪嫌起訴,一審判定陳為廷處一萬元罰金,並沒收球鞋,陳為廷不服上訴,今(29)日上午再次開庭,法官傳喚前苗栗縣長劉政鴻、大埔事件受害者彭秀春及陳為廷到庭,劉政鴻再次缺席,以書面向審判長表示不再追究刑事責任,陳為廷委任律師不滿,批評劉政鴻藐視法庭。

丟鞋案二審 劉政鴻書面聲明:不再追究

陳為廷「丟鞋案」因不服一審判他一萬元罰金,並沒收球鞋,上午在台中高等法院二審開庭。

陳為廷:「傳喚劉政鴻到案說明,也是希望有當面對峙的機會,所以我們律師團在場,也跟法官講的很明,如果劉政鴻在不到庭的話,希望法官拘劉政鴻到案。」

丟鞋案二審 劉政鴻書面聲明:不再追究

前苗栗縣長劉政鴻再次缺席,引發陳為廷律師團不滿,要求審判長發拘票強制要求劉政鴻出庭作證。

陳為廷辯護律師:「這就是典型政客的作法,為什麼,在位的時候就對陳為廷追殺,不在位你又說這個算了,你現在沒有公務在身,你又不到庭,這個藐視法庭。」

丟鞋案二審 劉政鴻書面聲明:不再追究

上午9點鐘,陳為廷和大埔事件受害者彭秀春,以證人身分出席,還原當時過程,淚灑審判庭,彭秀春表示,並沒有向縣政府提出急難救助,也清楚表明不希望劉政鴻到場,沒想到劉政鴻強行進入,當時情緒悲痛憤怒,陳為廷站在家屬立場,也只是正當防衛。

前苗栗縣長劉政鴻:「社會總是會還我公道,老天爺也會還我公道,做壞事的人早晚洩漏出來。」

丟鞋案二審 劉政鴻書面聲明:不再追究

丟鞋案二審開庭,劉政鴻再次缺席,而是以書面方式,向審判長表示,不再追究刑事責任,由於一審已判定陳為廷1萬元罰金,陳為廷律師團要求庭上發拘票,就是要劉政鴻出來面對把話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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