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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漢鎖喉壓制小黃運匠58秒奪命拒認罪 家屬痛哭求判15年徒刑

記者莊淇鈞/台北報導

警方逮捕涉案的陳瑞祥。(圖/翻攝畫面)

▲警方逮捕涉案的陳瑞祥。(圖/翻攝畫面)

士林地院首件國民法官案,有多次酒醉路倒的外送員陳瑞祥(42歲),去年(2023年)酒後在汐止火車站排班計程車後方尿尿,被司機林姓男子(65歲)制止爆發爭吵,陳瑞祥涉徒手勒林男頸部,鎖喉58秒斃命。林男3名兒子及胞妹見行兇影像哭到泣不成聲,希望判越重越好,告訴代理人律師認被告否認殺人罪,未獲家人原諒,請求法官依殺人罪處15年徒刑,還給死者公道。

陳瑞祥(綠框)冷血的看著救護人員替林男(紅框)急救。(圖/翻攝畫面)

▲陳瑞祥(綠框)冷血的看著救護人員替林男(紅框)急救。(圖/翻攝畫面)

案情回顧,事發時,1名喝醉酒的陳瑞祥先在計程車外小便,被計程車司機林男制止發生口角後起衝突,過程中陳瑞祥竟徒手以摔角技「鎖喉壓制」當場將林男勒到昏迷,當場沒了生命徵象,警方獲報到場,先將林男送醫搶救,另將陳瑞祥保護管束送醫,而林男送醫搶救無效稍早前已宣告死亡,警方在醫院當場將陳瑞祥逮捕。

警方到場前林男(藍框)已無生命徵象,陳瑞祥(紅框)則呈現泥醉狀態。(圖/翻攝畫面)

▲警方到場前林男(藍框)已無生命徵象,陳瑞祥(紅框)則呈現泥醉狀態。(圖/翻攝畫面)

由於陳瑞祥遭逮時仍處酒醉狀態,酒測值高達1.07mg/l,無法接受偵訊,陳瑞祥才恢復神智,被帶回警局偵訊。偵訊時,陳男自稱是外送員,昨晚10時許起在樟樹二路的便利超商外喝酒,混雜喝了日本清酒、藥酒等多種酒類。對於案情部分,陳男皆回復「喝醉了,忘記了」。經檢警訊問後,認為陳瑞祥涉犯殺人重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勾串之虞,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公訴檢察官論告,去年4月6日,在清明連假結束後第一天,陳瑞祥在案發前晚喝了1200毫升月桂冠清酒、半瓶藥酒,在計程車後方小便遭斥責,竟對林男叫囂、逼近、拉扯,燃起報復心態攻擊人體脆弱的頸部長達58秒,林男昏過去還打了一下、二下、三下,根本是報復、殺人行為,且精神鑑定醫師作證,酒後力道可能比較大;小便時辨識行為能力降低,但爭執時「有可能」驚醒,警方到場後向他稱要拿電擊棒,陳瑞祥就聽懂,這與酒醉不同,陳瑞祥因個人偏差生活方式,自我選擇自己不想戒酒,依法不可減刑。

法扶律師替陳瑞祥辯護,陳瑞祥坦承造成死亡結果,認傷害致死罪,陳瑞祥行為可惡造成的結果令人悲傷,但他真的是想殺人嗎?,警方還沒到場,他其實可以逃,反而趴在地上喊救命,精神鑑定指出辨識能力控制能力降低,請各位法官明鑑。

訴訟參與人代理人指出,陳瑞祥勒頸動作與殺人犯意同時存在,事後呼叫救命是懊悔,沒有離開現場不代表沒有殺人犯意,「人生有多難,量刑就有多難」代理人提出彰化、台中、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的殺人罪案例,建請國民法官依經驗判斷,有人喝醉也不會侵犯他人底線,有人則是選擇藉酒壯膽等行為,陳瑞祥一個箭步就可以繞道林男後方,鎖喉不是一般人能做出來,陳瑞祥控制能力非常好,不符減刑條件,建請依殺人罪判處15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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