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女兒不能分遺產?桃園一名劉姓老翁1年前過世,留下千萬房產,結果長子以家族傳統「女兒不能分產」為由,要求妹妹退出繼承;但這個要求妹妹並未接受。劉姓老翁長子後來再度在靈堂前要求妹妹放棄繼承,結果又被拒絕,他一氣之下直接抓妹妹頭撞牆,造成妹妹頭部受傷,最後也因此挨告傷害罪遭判拘役30天。
▲劉姓老翁長子不想與妹妹分產,出手打人。(示意圖/資料照)
判決書提到,劉姓老翁長子表示,家族一直都有「女兒不能分產」的傳統,因此拒絕讓妹妹分產。不過劉姓老翁女兒則強調,爸爸生前並沒有說過不讓她分產,她有權一起繼承父親的遺產。
去年11月,劉姓老翁長子與妹妹在父親靈堂前見面,他再度要求妹妹放棄繼承,結果又被拒絕,劉姓老翁長子當下氣到抓妹妹頭撞牆,造成妹妹頭部受傷。事後劉姓老翁女兒怒告大哥傷害,法院最後判劉姓老翁長子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另外還得賠償妹妹5萬多元。
根據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劉姓老翁的小孩都屬於直系血親卑親屬,都同樣有繼承權,劉姓老翁長子並沒有權利要求妹妹放棄繼承。(編輯:吳禹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