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4G行動上網8天狂用5T 部落客:最重將退租

記者葉立斌/台北報導

日前有一名網友在論壇上分享自己申辦千元以下吃到飽的資費方案,但在8天內,流量高達5TB,遠超過一般行動上網族群的月平均流量;他甚至要挑戰一個月內用10TB。不過,對電信資費有獨到見解的科技部落客小丰子提出警告,這麼做可能讓他被電信公司關切,最嚴重會被要求退租!

▲資料照/翻攝網路

以一個重度行動上網使用者來說,要使用超過100GB的流量都相當困難(小丰子曾以上串流平台看劇為例,假設開最高畫質720P,100GB的流量可以看83.8小時的影片);但論壇的文章指出,他每天將行動上網分享給20個人,加上拚命下載檔案,才達到5TB的驚人流量。他更誇下海口,指稱要狂用10TB,看電信公司能奈他何?

小丰子表示,該網友可能承擔的風險,就是被電信業者以不當使用限速(將上網速度降低)或要求退租(免繳違約金)。對他使用的手機或平版而言,長時間下載或分享,裝置容易耗電或過熱,壽命會變短。若是長時間上網,當事人的身心健康堪憂,例如眼睛病變、肩頸僵硬,以及可能罹患網路成癮症。

雖許多人會說「笑死人,開吃到飽餐廳就不要怕被大胃王吃垮!」但小丰子在部落格就不厭其煩地提醒:實際上,每份資費合約中即有明定,不當使用將自動退租且不收違約金。每家電信公司都有類似的條款,以中華電信為例:本資費方案客戶若長時間持續連結行動網路使用時,包括但不限於作為伺服器設備或主機電腦應用、連續性網路攝影或廣播、自動資料傳遞或設備與設備間自動連結、大量訊務使用(如:自動應答、自動刪除、類似自動或手動路由裝置)、作為私有線路或全時間或指定資料連結之替代或備援、P2P檔案分享、透過軟體或其他設備維持網路連續有效連結等情形時,本公司得暫停或限制客戶使用行動網路服務。

▲別說我唬爛,自己上官網看吧,或是在合約上簽字蓋章前仔細閱讀,都寫得很清楚。(圖/翻攝網路)

因此不管在道德或法規上,這樣使用行動上網都是不允許的;如果有大量或長時間上網需求,小丰子建議你,辦寬頻才是最省錢且正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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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還是用行動上網來抓抓寶,搭車時轉寄幾封信件、或是看看短片就好,別過度使用吧。(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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