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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我跟妳走」單親媽悶死6歲兒!他斷氣前說了這4字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單親母悶殺6歲獨子,兒子斷氣前掙扎「不能呼吸」。(示意圖/pixabay)

▲單親母悶殺6歲獨子,兒子斷氣前掙扎「不能呼吸」。(示意圖/pixabay)

新北市樹林區一名許姓女子(37歲)由於感情和經濟因素,在2022年稱「因為看著我的兒子就想到我的前夫」,於是便悶死6歲侯姓獨子,隨後雖也跟著輕生但獲救,被新北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庭依殺人罪判刑16年5月,上訴後,因羈押期將屆,台灣高等法院裁定自5月11日起延押2月。

許女2021年與前夫離婚,雙方協議與前夫以每隔1至2周輪流照顧兒子,隨後許女獨自一人帶著年幼的兒子在外租屋撫養;不過由於收入不穩定,有時繳納不出租金,日常生活開銷又需要用錢,承受龐大的經濟壓力。

2022年10月的某天,校方人員發現就讀國小一年級侯童,已3天無故不到校,打電話也連繫不上其母親,驚覺事態不對勁;後經其他家屬報案後,警方馬上到場並破門而入,發現母親滿身是血的昏倒在臥室床上,心跳非常微弱,至於男童則口吐白沫已出現屍斑。

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審理時,檢方還原許女殺子部分片段,包括用枕頭悶住兒子頭臉,兒子掙扎叫著「媽媽我快不能呼吸」,然而許女不鬆手甚至告訴兒子「寶貝,媽媽撐不下去了」、「媽媽要走了,你跟我走好不好」,當兒子雙手癱軟停止掙扎,「就知道他走了」。

此外,檢方也指出,許女聲稱兒子有說「媽媽我跟妳走」、「他真的有說,我還叫他抱著我」,姑且不論6歲兒童是否理解死亡,光是被枕頭悶住頭臉「怎能說話」,就很不合理;因此,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認為,許女無視其他求助管道,直接剝奪兒子的生命,判她16年5月徒刑。

案經上訴後,高院審院法官斟酌,許女經鑑定的精神傾向,在看守所內服藥控制身心症狀中,兼衡國家社會公益及被告之基本權利,為確保日後訴訟程序及國家刑罰權之具體實現,裁定2024年5月11日起,延長羈押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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