鬆綁!一圖看懂脫口罩規定!19日起符合「6情形」免口罩

生活中心/顏敏翔報導

國內新冠疫情降溫,疫苗覆蓋率突破6成,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7)日宣布,自今(2021)年10月19日至11月1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另外考量國內疫情目前已趨緩並且穩定控制,指揮中心也宣布自19日起外出配戴口罩規定有條件鬆綁,只要符合6大情形就能免戴口罩。

▲指揮中心今(17)日宣布自19日起戶外戴口罩規定有條件鬆綁。(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表示外出時應全程佩戴口罩,但符合以下情形者,得免戴口罩:

1. 於室外從事運動時。

2. 於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時。

3. 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

4. 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上述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 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5. 外出時有飲食需求,能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得免戴口罩。

6. 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如:臺鐵高鐵用餐區)或活動,如符合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指揮中心表示外出時應全程佩戴口罩,但只要符合6情形,可免戴口罩,但休息時還是要戴著。(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陳時中也特別針對室外運動免戴口罩是否有限場地進行說明,他強調「基本上沒有限定場地,只要在室外從事運動時,本身沒有症狀,且與不特定對象可維持社交距離的話,就能在運動時拿下口罩,不過休息時還是要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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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防範新冠肺炎,應使用肥皂勤洗手,搭乘大眾運輸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務必戴上口罩!

回國若身體不適請主動通報,14天內出現疑似症狀請先撥打防疫專線,並戴上口罩儘速就醫,務必告知醫師旅遊史。

※ 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0800-00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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