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男友員工3年沒領薪 「工具女」怒領光劈腿男存款卻挨告

記者潘靚緯/彰化報導

彰化縣一名張姓女子與梁姓男友交往後,在男友公司擔任會計,3年來卻未支領過薪資,事後張女發現男友竟背著她與另一名女子熱吻、揉胸,一氣之下質問男友,並領光梁男戶頭裡的28萬元,梁男事後告上法院,法官判定,梁男曾說出「那些都給你」的話,可當成是彌補感情虧欠,因此判決張女不需退還28萬。

▲張女在男友公司擔任會計3年,卻從未領過薪資,發現男友劈腿後,怒領光男友戶頭的28萬元,被男友告上法院。(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資料畫面)

判決書中指出,梁男起初答應張女,每個月支付2.5萬薪水,但3年來卻都沒給過薪水,因兩人是情侶關係,張女始終隱忍沒有追討。直到梁男被抓包劈腿後,兩人撕破臉,張女被趕出家門,氣得把梁男帳戶裡的28萬元,通通轉到自己戶頭,並質問梁男:「我跟了你三年,你一毛薪資都沒有給我,現在你劈腿要把我趕出去,我能去哪」,但又擔心梁男沒錢支付水電費,還曾問說要不要留一些錢,梁男則回應:「不用」、「那些都給你」。

▲法官認為梁男曾告訴張女「那些都給你」,判決梁男同意給予因此敗訴,張女不需歸還28萬元。(圖/翻攝畫面)

偷吃被抓包的梁男,事後竟反悔,請律師發函向張女追討款項,但法官認為,梁男得知錢被領走之後,僅叫張女歸還印章,並稱「是你沒經過我同意先拿錢,我事後想說都被你拿走了,才說給你」,證明梁男同意把錢給予張女,判決張女免還28萬,但刑事部分,張女涉犯盜領存款,依偽造文書罪判處3個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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