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0:00

偷拍涼麵闆娘不雅片!男帶2律師到案保持緘默 不承認外流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何男今天(6日)傍晚帶著2名律師前往派出所製作筆錄,坦承偷拍但否認外流。(示意圖/翻攝畫面)

▲何男今天(6日)傍晚帶著2名律師前往派出所製作筆錄,坦承偷拍但否認外流。(示意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某涼麵店老闆娘,日前在店內與人「恩愛」時,遭年約20多歲的何姓友人發現,偷偷用手機錄下影片,近日更不斷在網路社群、line群組瘋傳,事後涼麵店老闆娘憤而到警局向何男提出告訴;何男今天(6日)傍晚帶著2名律師前往派出所做筆錄,大多時候均保持緘默,何男雖坦承偷拍,但堅決否認外流,並不清楚影片為何會外流,警方訊後也依規定將何男依妨害秘密罪嫌函送法辦。

據了解,上(3)月31日,何男受邀到涼麵店老闆娘店內作客,當時並未營業,鐵門緊閉,何男抵達現場後,卻未連絡老闆娘,反倒是先拍攝店家地址與招牌後,將手機鏡頭對準鐵捲門的投報口,錄下老闆娘與人恩愛的畫面。

事後影片遭外流,在網路社群、line群組瘋傳,由於影片清楚拍下店名、地址,讓老闆娘飽受騷擾,感到難過不已,得知偷拍的就是自己友人後,與家人本(4)月2日前往附近派出所報案,向友人提告。

何男今天(6日)傍晚5時許,帶著2名律師到案,承認偷拍老闆娘的不雅影片,但堅決否認外流,整個筆錄製作過程約半小時,多數時間都保持緘默,訊後也被依妨害秘密罪嫌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