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傻眼!頂新案判無罪 原住民打獵盡孝道遭判重刑

▲原住民部落(圖/攝影者billy1125, Flickr CC License)https://flic.kr/p/h5CdBJ

▲原住民部落(圖/攝影者billy1125, Flickr CC License)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一位布農族原住民,為了滿足家中高齡老母的需求,持獵槍前往山上獵補山羌、山羊,並將成果帶回家孝敬母親,卻被警方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以及「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法辦,對此法扶律師認為十分不合理,將籌組律師團協助上訴與釋憲。

根據《中央社》報導,王姓原住民的母親已92歲,王男表示吃山產是母親的習慣,平地的肉對她而言過於油膩,為了母親的要求才會上山狩獵。就現行法律規範,原住民經程序申請,可合法持有自製獵槍,但王男稱獵槍為「撿到的」而非自製,故法官依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判處王男3年2個月徒刑。另外,王男的職業非獵人,法官認為其行為並不符合原住民「傳統文化行為」,故依照動物保育法判處王男7個月徒刑。 

此判決讓台東法扶中心律師陳采邑覺得十分不可思議,她感嘆頂新案判無罪,原住民狩獵卻判的比殺人還重。陳采邑律師認為,飲食習慣也是原住民文化的一環,原住民老人大半輩子以山產為食物來源,現在只吃平地的肉當然不習慣,針對此案她將提出釋憲,同時也會協助這位王姓原住民提起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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