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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媽居檢外出挨罰10萬!包1粒檳榔賺5毛 辛苦還款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5/9 11:44 發稿 | 17:00 更新:新增影音 】

馮姓單親媽媽前往執行署新北分署申請分期付款。(圖/翻攝畫面)

▲馮姓單親媽媽前往執行署新北分署申請分期付款。(圖/翻攝畫面)

一名馮姓單親媽媽,前年7月底從中國入境台灣,在居家檢疫期間,坦言因不好意思麻煩里長,所以自行外出採購,因而遭裁罰10萬元,陸續繳納3萬7千元後,日前前往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向書記官表示「我錯了,願意接受裁罰」,並申請分期付款,以包1粒檳榔賺5毛錢的微薄收入繳納罰鍰。

據了解,45歲馮姓中國籍女子,在台灣有過2次婚姻,2019年間生下女兒後,因大量出血病情危急,緊急動大手術後救回,當時院方暖心代為協助申請政府救助金30萬元,後來離婚後,將女兒帶回中國養病,並委由家人照顧,由於她已無中國身分證,只有居留證,且在中國不易謀生,因此在2020年7月30日返台找工作。

馮女原本應在新北市板橋的租屋處進行14天居家檢疫,原定於8月13日期滿,但她卻因不好意思勞煩里長幫忙,擅自於8月5日下午3時許,前往附近超商購物,花費約1小時返家,因而遭新北市衛生局開罰10萬元。

全案移送新北分署後,分署人員在2020年11月20日通知馮女到場,馮女坦言,自己是單親媽媽,需獨力扶養未滿2歲的女兒,目前無業,要先找到工作才能辦理分期繳納,分署人員考量她名下無財產可供執行,又是陸配身份,因此將她先行限制出境、出海。

馮女後續6度繳納罰鍰,共計繳納約3萬7千元後,在今年3月14日,前往新北分署向書記官申請將剩餘的6萬3千元辦理分期繳納,馮女也當場向書記官表示「我錯了,願意接受裁罰」。

馮女表示,回臺後因超過1年找不到工作,30萬元救助金已花費殆盡,好不容易在2月間找到代包檳榔的工作,包1粒檳榔賺5毛錢,如身體狀況良好,且不休息,每天可包2千粒,一天賺1千元,但每月還要負擔房租、水電等費用,最多僅能勉強繳納3千元,且預計於今年底或明年將女兒接來臺灣就讀幼稚園,屆時開銷更大,她還在尋找穩定的正職工作中。

新北分署同情馮女處境,考量她收入微薄及生活狀況,同意她當天繳納6015元,剩餘的5萬7千元,分19期,每期繳納3千元,並基於人道考量,解除她出境、出海限制,方便她將女兒接到台灣一起生活。

新北分署也呼籲民眾,疫情爆發期間更應確實遵守政府防疫規定,以免不慎受罰,如因而受罰,亦應自動繳納裁罰,切勿心存僥倖,新北分署將持續貫徹公權力,強力執行與防疫有關案件。

看更多 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 最新報導: https://bit.ly/37gsay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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