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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胎行8死屬都更熱區!價值破4千萬 逆子1條款失繼承權

社會中心/黃韻璇報導

輪胎行全面燃燒,祖孫3代8人葬身火窟。(圖/翻攝畫面)

▲輪胎行全面燃燒,祖孫3代8人葬身火窟。(圖/翻攝畫面)

新竹輪胎行因屋主次子31歲男子陳彥翔,15日與父母爆發爭執,憤而買汽油縱火報復,釀成8死悲劇,就連自己的妻子與3個小孩都葬身火場,事後還面無表情留在現場觀看,就有業者推估,輪胎行週邊都是都更案基地,若是都更分配價值可能超過4000萬,不過法界人士指出,法律上財產繼承有「不孝條款」。

先前傳出陳男疑似因為缺錢花用、自家正處於都更,但在分家產上與父親多次口角,才會懷恨縱火,不過新竹市府已經澄清指出,這棟建物並未被劃入都更範圍內,但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就有業者估算,輪胎行處於精華路段,附近多豪宅,若是同意參與都更,土地分配價值可能會超過4000萬元。

輪胎行處於精華路段,附近多豪宅。(圖/翻攝自Google Map)

▲輪胎行處於精華路段,附近多豪宅。(圖/翻攝自Google Map)

不過其實《民法》中有「不孝條款」,第1145條第1項有規定,「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喪失其繼承權:一、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二、以詐欺或脅迫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使其撤回或變更之者。三、以詐欺或脅迫妨害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妨害其撤回或變更之者。四、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關於繼承之遺囑者。五、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

法界人士就指出,此條款可防止逆子繼承祖產,因此就算未來陳男沒有被判定死刑定讞,也因為他殺死被繼承人,而不會獲得遺產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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