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0:00

吃不消!火鍋店花2000偷改電表 下場賠台電32萬元

記者朱俊傑、朱怡蓉/屏東報導

屏東有間百元火鍋店,因為電費吃不消,106年時業者找來水電公司改電表,結果隔年被台電稽查發現,台電提告說,懲罰性的賠償要176萬元,但業者不服氣提出上訴。最新的判決出爐,台電107年查到業者改電表,卻在109年12月底提告,已經超過要求賠償的時限,所以業者要賠,但是賠一年電費32萬元,全案定讞。台電對判決表示尊重,也提醒民眾節電有很多方法,但千萬不要用違規的方法。

開門做生意用正規的方式節電,以免吃上官司付出更多成本

▲開門做生意用正規的方式節電,以免吃上官司付出更多成本。

屏東的火鍋店因為破壞電表,被台電逮到提告求償176萬元,業者不服上訴,最新判決出爐業者要賠,但不是懲罰性的百萬,而是5分之1,32萬元。

當事火鍋業者兒子:「本來1年電費差不多也就這樣。」

和台電打官司的是爸爸,目前經營火鍋店的是兒子,他說百元火鍋店大型冷氣加上寬闊空間,夏季電費讓他們吃不消,5年前上一代余姓經營者,花2千元找水電工動手腳調電錶,以為這樣可以省下一大筆的電費。

火鍋店業者竊電遭台電提告,賠償32萬元

▲火鍋店業者竊電遭台電提告,賠償32萬元。

但是106年破壞電表,台電人員在107年發現抓包並在109年12月提告,要求176萬元的懲罰性賠償金額,一審台電勝訴,但業者實在不服氣提出上訴,二審法官認為,107年就發現結果超過2年才提告,已經過了期限,另外業者坦言,動手腳的13.1個月,電費精算下來差不多32萬元,判決定讞。

台電屏東區副處長曾淑媚:「本公司將尊重法院的判決,會依照法院的判決處理後續的相關事宜。」

從176萬的賠償對砍到32萬元,台電表示尊重,火鍋店的業者還是得付出代價,不過電費到底有多驚人讓業者得傷腦筋。

來到其他火鍋店,要讓吃熱呼呼火鍋的消費者可以舒服用餐,店內超過9台的冷氣,人多時定溫20度火力全開,怎樣節電業者這樣做。

其他火鍋店業者:「比較沒什麼客人的時候我們會少開幾台冷氣。」

客人少就少開冷氣也會調高溫度,讓冷氣暫時休息,開門做生意用正規的方式節電,才不會吃上官司付出更多成本。

三立新聞台 加入 @setn 好友

【#直播中LIVE】準副閣揆鄭麗君「投資未來世代」青年論壇演講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