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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傻眼!躲廁所報案被性侵 女大生遭2男丟包派出所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北市女大生與2男開房間,卻躲到廁所打電話報案。(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北市女大生與2男開房間,卻躲到廁所打電話報案。(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台北市1名女大生小萱(化名),日前在酒吧遇到2名男子搭訕,後來3人一起去開房間,小萱卻進入房間廁所,並打110報案被性侵,2男直接載她到西門町派出所丟包;2男應訊時堅稱,雙方是你情我願,絕無違反小萱意願,檢方勘驗監視器畫面後發現,小萱進出飯店均是獨自行走,並無意識不清的狀況,認定罪證不足,因此予以2男不起訴處分。

小萱指控,陳男與彭男趁她酒醉意識不清時,將她帶到飯店性侵得逞,待她醒來後發現,自己與2男共處一室,直覺遭人侵犯,遂跑到廁所內躲藏,並用智慧手錶打電話報案。

2男堅稱,他們沒有趁人之危,當晚3人意識清楚,他們知道小萱報案後,大半夜載她到西門町派出所,但派出所不是24小時開門,他們只好按電鈴,並向值班警員說明來意,小萱卻在派出所前大吵大鬧,他們覺得很丟臉,只好丟下小萱離開現場。

檢察官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3人進到飯店之前,曾前往超商購買消夜,小萱進房時自行走路,無須他人攙扶,3人離開飯店時亦無異狀;檢方認為,無法證明小萱意識不清,而且小萱在超商採購時,有多次機會卻未求救,認定事證不足,因此予以2男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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