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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要客訴/牙醫師就是醫師!醫法學會執行長:醫療法第10條寫得清清楚楚

節目中心/綜合報導

國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蔣萬安競選團隊發言人李德維,一句「陳時中僅是牙醫,連醫師都稱不上」,不僅造成各界炎上,牙醫公會也直言「相當不尊重牙醫師」,台灣醫事法律學會執行長羅浚晅在《94要客訴》節目中表示,李德維是不分區立委,為什麼不把法律看清楚?根據醫師法第4條講的就是牙醫師,代表是在醫師法的規範範疇裡面,第6條也清清楚楚說明「經醫師考試及格者,得請領醫師證書」,羅浚晅還指出,第7-2條更重要,「非領有醫師證書者,不得使用醫師名稱」,反面推論牙醫師只要考試及格,就領有醫師證書就是醫師,「牙醫師當然就是醫師。」

另外,羅浚晅也指出,根據醫療法第10條寫得更清楚,「本法所稱醫師,係指醫師法所稱之醫師、中醫師、牙醫師」,白話文就是醫師也包括牙醫師,羅浚晅表示在這段防疫期間,牙醫師看診的風險非常大,「請問李德維牙痛的時候,有辦法忍900天到現在疫情結束嗎?這段期間都是牙醫師要承擔這個風險,應該要還他們一個公道。」(請看節目12:00處:https://youtu.be/Z8nUZGjyPHE

羅浚晅表示醫師法跟醫療法都明文指出牙醫師就是醫師(圖/翻攝自94要客訴)

▲羅浚晅表示醫師法跟醫療法都明文指出牙醫師就是醫師(圖/翻攝自94要客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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