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叉貓被告《跟騷法》收告誡函!警方曝成案主因:全因發文做2事

政治中心/陳慈鈴報導

四叉貓被告《跟蹤騷擾防治法》成案,警局發出書面告誡函。(圖/翻攝自劉宇臉書)

▲四叉貓被告《跟蹤騷擾防治法》成案,警局發出書面告誡函。(圖/翻攝自劉宇臉書)

網紅四叉貓(劉宇)日前因高虹安法案助理袁康介抹黑,發了數篇澄清貼文後被告,結果11日《跟蹤騷擾防治法》成案,劉宇認為原因是連續發了四篇文,而且都做了標記「#袁康介」的行為,才會收到警局書面告誡函,讓他直呼將提出異議。對此, 信義分局警方指出,成案原因為劉男(四叉貓)在臉書發文內容涉及性或性別議題有關及重複發文,方被認定違反《跟騷法》,和標記無直接關係。

四叉貓被告《跟騷法》成立,他認為主因是標記問題,不過事後信義分局也說明成案真實原因。(圖/翻攝自劉宇臉書)

▲▼四叉貓被告《跟騷法》成立,他認為主因是標記問題,不過事後信義分局也說明成案真實原因。(圖/翻攝自劉宇臉書)

四叉貓被告《跟騷法》成立,他認為主因是標記問題,不過事後信義分局也說明成案真實原因。(圖/翻攝自劉宇臉書)

四叉貓11在臉書表示,前陣子他貼出高虹安法案助理袁康介 的公開判決書,結果被「他以S相逼,留下遺書並在內容中抹黑我收錢」,因此,四叉貓立刻發了數篇文澄清後,反而被對方到信義分局告了三條罪名。

四叉貓透露,其中的《跟蹤騷擾防治法》成案了,他認為「理由是我連續發了四篇文,,四篇文都使用了主題標籤功能(hashtag)標記袁康介,也就是『 #袁康介 』這一個行為」,這才讓四叉貓當晚收到了警察局的書面告誡函,不過,四叉貓直言,「但我不服,因此十日內我會提出異議!」

對此,根據信義分局的警方表示,《跟騷法》的成案主因為劉男(四叉貓)在臉書發文,其貼文內容提到報案人趁隙偷拍他人的不雅影片賺取流量,還有其他具有針對性言論,內容涉及性或性別議題有關,再加上重複發文,才被警方認定違反《跟騷法》,並非因主題標籤違法;若劉男不服想要提出異議或申訴,分局將會把相關案件移交市警局做進一步的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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