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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官逼問「家人資料」!她拒答遭批沒企圖心 過來人怒了:直接走人

生活中心/彭淇昀報導

面試是求職過程中最重要的一環,一名女網友表示,近日到一間建設公司面試,面試官要求他要在「應徵資料表」上提供家人的姓名、職業,還說會將此納入錄取考量之一,不過她仍堅持不填寫,似乎惹怒面試官並草草結束面試,讓她相當不解,貼文曝光後,隨即掀起熱烈討論。

原PO近日到建設公司面試,因未填上家人資訊而遭轟沒企圖心。(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原PO近日到建設公司面試,因未填上家人資訊而遭轟沒企圖心。(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原PO在Dcard上發文表示,20日到一間規模不小的建設公司面試,對方請她先填寫「應徵資料表」,不過其中一欄關於家人的姓名及職業,她認為沒必要透露,因此留下空白沒填寫,面試官發現後,要她當下立刻填寫,原PO隨即反問,「我不太理解我找工作,為什麼需要填寫父母姓名和職業呢?」

面試官思考一會後表示,入職繳交身分證後,公司還是能看到相關資料,並解釋「怕父母年紀大需要照顧會常請假照顧之類」,更直言會把此條件納入錄取考量。

最後,原PO還是沒有將家人資訊寫在應徵表上,面試官還放話,「好啦,你不寫也沒關係,只是這樣我也就知道你沒有企圖心」,面試官似乎對她的印象不佳,隨後便草草結束面試。

對此,網友紛紛留言表示,「我也不懂為什麼要面試者填家人的資料,我只覺得工作是我在做的、面試也是我在面的,跟家裡的人沒什麼關係吧」、「家庭成員那個除了名字之外我都亂寫,因為這個他們沒有權利知道」、「是我來上班又不是家人,感覺超級侵犯隱私的,我都不填」、「會說出這種話的公司,你進去也不見得是好的」、「我遇過更扯的!要求我要填父母任職的公司,他們還要打過去確認是否屬實。我直接終止面試走人」。

根據《就業服務法》第5條,無故要求求職者提供與工作無相關的隱私資訊,會有違反就服法的疑慮,履歷表上常見的許多欄位,如性別、年齡,以及面試時詢問懷孕計畫、病史、家庭背景等等,皆侵犯就業隱私,最高可以對雇主處罰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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