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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採購弊案家中藏放2300萬現金 國軍名醫聲押獲保檢抗告成功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台中高分院認為中檢抗告有理,撤銷原處分發回。(圖/翻攝自google map)

▲台中高分院認為中檢抗告有理,撤銷原處分發回。(圖/翻攝自google map)

台中地檢署偵辦國軍台中總醫院骨科名醫林姓上校涉嫌貪污案,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將林等3人聲押禁見,法院卻改裁全部交保。檢方2月24日提抗告,高等法院台中分院17日終於將原裁定撤銷,發回台中地院重新開羈押庭。

檢廉查出,國軍台中總醫院林姓骨科主任108、109年間負責辦理803醫院X光機採購標案,北部某家販售醫療器材的科技公司疑在過程中行賄他得標。檢察官指揮廉政署中調組、警政署保四總隊等單位,2月21日兵分17路搜索國軍台中總醫院、林員住所及廠商處,並帶回林、林妻、科技公司63歲甘姓前總經理及68歲陳姓前董事長等22人應訊。

國軍台中總醫院傳出貪污弊案。(圖/翻攝畫面)

▲國軍台中總醫院傳出貪污弊案。(圖/翻攝畫面)

國軍台中總醫院骨科部林姓主任涉貪。(圖/翻攝當事人臉書)

▲國軍台中總醫院骨科部林姓主任涉貪。(圖/翻攝當事人臉書)

專案小組在林男住處發現藏放2300多萬元現金,還有點鈔機,資金涉嫌來源不明;林妻許女涉嫌協助隱匿賄款。甘男住處則被扣得100萬元不明現金及相關單據資料。檢方複訊後,林妻依隱匿貪污犯罪所得、《洗錢防制法》等罪嫌交保30萬元;廠商劉姓員工依行賄罪、《政府採購法》等罪名15萬元交保。

林員否認犯行,但無法合理解釋鉅款來源,檢察官認為他涉嫌違背職務收賄、財產來源不明等罪;甘、陳則涉嫌行賄、違反《政府採購法》、《商業會計法》等罪,向台中地院聲押禁見。

然而,法官卻裁定林員60萬元交保、甘、陳各50萬元、20萬元交保。檢方在24日向台中高分院提起抗告。台中高分院17日裁定撤銷原處分,將由台中地院再開羈押庭審理。

★ 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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