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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存款不見了「行長挪私用」!銀行拒賠:誰叫你沒常來查詢餘額

大陸中心/陳佳鈴報導

南京一位先生將約一千萬台幣的錢存入國有銀行,沒想到錢竟被行長挪用,銀行也不願賠全部的錢。(圖/翻攝自微博)

▲南京一位先生將約一千萬台幣的錢存入國有銀行,沒想到錢竟被行長挪用,銀行也不願賠全部的錢。(圖/翻攝自微博)

一般人都會將錢存在銀行,許多的薪資也是透過銀行轉帳,幾乎人人都有帳戶的現代,竟然發生一起離奇案件!南京李先生一家人存在某國銀南京分行裡的243萬元人民幣(約1000萬新台幣)的積蓄,被行長挪用。李先生提告行長也被捕,但他對銀行提告,銀行卻只願意賠他一半的錢,銀行還怪當事人「存錢後沒有經常查詢餘額」而拒絕。

李先生說,2008年因認識銀行負責人,還拿了243萬人民幣幫他做業績,以三個家人的名義將243萬拆分成3比,各135萬的人民幣存入當定存。李先生也提供的存摺資訊顯示,2008年1月6日開戶後,3本存摺共計存入135萬元,之後每年12月至次年3月間,都有本金及利息的支取再存入資訊。到2018年12月,3本存摺餘額共計243萬多元。

帳戶內的錢,只有第一筆顯示是真的,騎他的顯示全是造假。(圖/翻攝自微博)

▲帳戶內的錢,只有第一筆顯示是真的,騎他的顯示全是造假。(圖/翻攝自微博)

不過就在定存快到期時,家裡正要用錢,才發現錢跟本領不出來,李先生報警後發現,除第一筆存款資訊是真實的外,存摺上其他存取記錄都是假的。因此對當時的行長提告。行長落網後,也坦承自己挪用了定存帳戶客戶的存款。

行長挪用客戶帳戶內的錢,李先生除了對行長提告,也對銀行未盡到把關的責任。令李先生不滿的是,在多次協調中,銀行只願意賠一半的錢,銀行表示,儲戶在處理自身存款過程中,沒有盡到審慎注意義務,自身存在過錯,因此應自行擔責。李先生表示「銀行以我們存錢後沒有經常查詢餘額為由,認為我們應該承擔責任」這我無法接受,李先生說。

南京市江甯區法院一審判李先生勝訴,責令銀行返還儲戶存款,然而銀行不服,進行上訴,南京中院在二審時作出了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的裁定。

法院認為,儲蓄機構應當保證儲蓄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違反規定拒絕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為此,法院一審作出銀行返還儲戶存款的判決。

不過,銀行卻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判決發回重審。銀行多次提及,在銀行工作人員實施的犯罪活動中,如果原告(儲戶)自身存在過錯,此種情況下,應當由原告以及被告(行長)承擔損失。

根據九派新聞,李先生表示,20年前,銀行是有上門服務的,那時候還沒有現在的手機銀行可以隨時查詢,那時候銀行廣招客護,還提供VIP服務,當時是銀行行長親自服務,加上存簿上都有利息入帳的顯示,當然不會懷疑他,而且行長就代表銀行。但銀行卻以我們存錢之後沒有時常查詢餘額為由,就認為我們應該承擔責任,「我覺得很荒謬」李先生說。由於這個判決攸關於銀行與存戶之間的關係,存戶的錢是否被保障,該起案件曝光後,也引起許多民眾關注後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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