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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男捐精7年「生550子女」!法官令「即刻停止」將罰340萬元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男子長年來持續捐精,至少有550名子女。(圖/翻攝自推特)

▲男子長年來持續捐精,至少有550名子女。(圖/翻攝自推特)

荷蘭一名41歲男子長年來持續捐精,在荷蘭境內境外至少有550名子女,由於已超過法規上限的22倍,該男子28日遭海牙地方法院要求此人即刻停止捐精,倘若再犯,每次罰處10萬歐元(約新台幣339萬元)。

綜合外媒報導指出,非營利組織Stichting Donorkind基金會日前向法院遞狀,要求禁止41歲男子強納森M(Jonathan M.)繼續捐精,2017年時他就在荷蘭10家診所捐精,共生下102名子女而遭禁止捐精,此後他轉往海外「發展」,至今已有550至600個孩子。

據荷蘭相關規定,捐精者每人至多只能為25個孩子或12個家庭捐贈,以防這些孩子未來發生近親繁殖、亂倫與心理問題。不過強納森M不僅捐精給荷蘭與海外總共13家診所,甚至直接與受贈的準父母們聯繫。

對此,強納森M反駁,並強調,他有合法權利生育子女,這並非特立獨行,應視為「全新概念」,他主張應獲准繼續捐精。但基金會主張,單一捐精者大量捐精行為會對受贈的母親造成心理傷害。有些受贈女性以為「強納森」並未頻繁捐精,如今得知實情之後感覺非自願加入一場「古怪的社會實驗」。

法院判決書指,強納森M在海外捐精的機構包括以國際為營運範圍的丹麥Cryos精子銀行,另有多人透過廣告或線上論壇與他聯繫捐精事宜,他有時用不同的名字捐精。他向受贈父母透露自己捐精生下的子女數有刻意誤報之實,因為他曉得真正的數字會影響受贈者的決定。

法官認為,受贈父母與因捐精產出的孩子所享有的權益,比捐精者持續向其他準父母捐精的權益更重要,考量到這幾百個孩子可能在心理層面承擔負面影響,「不應該讓這個親屬關係網繼續擴大」。路透社報導,法院命令被告致函給他在海外捐精的診所,倘若他捐贈的精液尚未指定用途就必須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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