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台南報導【14:40出稿;15:01更新內文】

▲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涉嫌喝花酒,今一審宣判獲判無罪。(圖/翻攝畫面)
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涉嫌於2012年至2013年間,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國際關係處長和民政局長時,接受酒店業者請託及關說接受2次性招待,遭到台南地檢署依不違背職務交付、收受不正利益行為等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今(15)日下午台南地方法院一審開庭,陳宗彥獲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台南地方法院指出,陳宗彥及連姓、王姓酒店業者在不違背職務交付、收受不正利益等罪,皆獲判無罪;連姓、王姓酒店業者涉犯圖利媒介性交等10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8月,均緩刑2年,各需向公庫支付40萬、25萬元。全案可上訴。
合議庭認為,檢方起訴陳宗彥所指的通聯紀錄,與接受性招待一事,證據力明顯不足;此外,陳宗彥接受了王姓酒店業者請託「警職人員平調案」,在4個月後才接受性招待,完全不符合經驗法則,再加上證據不足,因此獲判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