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柯文哲案開庭,黃景茂否認說過「奉交下」,奉柯文哲指示將京華城案送都委會研議。(圖/翻攝畫面)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2日傳喚時任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局長黃景茂出庭作證。黃景茂被控明知京華城案違法,但因柯文哲命令而將案子送進都市計畫委員會研議。對此,黃景茂作證時表示他並沒有知道違法還送件,偵訊時也沒講過「奉交下」,是檢察官幫他寫的。
根據起訴,2023年3月間,柯文哲與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便當會後,裁示將京華城案送交都委會研議,之後並將京華城陳情書交給黃景茂。黃景茂明知此舉恐有違法疑慮,仍聽命「奉交下」,簽核簽呈,將研議案送進都委會。檢方認為黃景茂涉犯圖利等罪,起訴並求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
先前開庭,黃景茂均否認犯罪,強調因為柯文哲將陳情案交給都發局,但主管陳情案的是都委會,才會請柯文哲裁決送交都委會,且都委會、都發局是平行機關,他雖是都發局局長,也無法影響都委會的決議。
不過偵訊筆錄中記載黃景茂知道有違法「還是依柯文哲指示奉交下推進都委會研議」。對此,此次開庭時,黃景茂否認偵訊時有說過明知違法,也表示他並未說過「奉交下」,檢方筆錄上所記載的與他的說法有些出入「他(檢察官)幫我寫的,我沒講違法」,因看筆錄的時間很短,當時他也沒仔細看。
至於是否礙於壓力而急於把京華城案送公告公展?黃景茂表示,他沒有告訴檢察官有壓力,公告公展只是徵求人民意見提供都委會參考,他沒急著要送,當時還要求要多檢視,沒有圖利問題。
黃景茂表示,他做的只是形式審查,公告公展本來就不能擋,雖然當時他心裡反對將京華城案送公展,但不提會被講話、太快提也會被講話,因此仍決定送公展,此事他也沒向柯文哲報告,不知道自己為何因此被起訴。
審判長追問黃景茂到底有沒有如偵訊筆錄中說過「知道違法」,黃景茂表示沒有這樣說過,且送都委會研議並非審議,研議沒有法律效力,怎麼會違法?
柯文哲的委任律師則追問,原本是證人身份卻被轉被告、被起訴,是否因不願意配合咬柯文哲?此問題立即引來檢察官異議,認為是誘導,審判長裁定異議成立,黃景茂無需回答,結束詰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