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妻子指控丈夫外遇,卻因心軟未拍照蒐證,提告求償80萬敗訴。(圖/資料照)台中市一對夫婦結婚52年,看似幸福的婚姻,卻因丈夫出軌瀕臨破裂。妻子控訴丈夫在在113年9月到10月間,認識一名越南籍女子,兩人不僅每天通電話,甚至還到台東出遊,親眼目睹丈夫把越南女子帶回家,兩人有親密接觸,心碎的妻子憤而向丈夫求償80萬元。但台中地院審酌,妻子主張因心軟沒有拍照跟錄影,只有通聯紀錄,認為事證不足,駁回妻子請求,可上訴。
針對妻子指控,丈夫全盤否認,表示他沒有小三,晚上也沒有跟小三講電話,妻子描述的女子「是個幽靈」,妻子則反駁「有親眼見到,沒拍照,因太愛他所以心軟了才沒拍照」,自己手中只有通聯紀錄,但沒有其他證據。
妻子進一步補充,丈夫平時沒什麼朋友,每周只跟他的兄弟姐妹見面,強調每天通話對象只剩下小三,但因丈夫現在擔心被跟蹤,都不敢出門,也不知道對方有沒有在講電話,即使沒有證據也想要告到底。
法官審酌一切事證後,認為妻子未能提出相關客觀事證,未盡舉證責任,無法證實丈夫確實有侵害配偶權事實存在,認定妻子的求償無理由,應予駁回,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