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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王大陸查個資辯「誤傳」 北市刑大警官開庭不認罪求緩刑遭法官打臉

記者莊淇鈞/新北報導

劉居榮開庭後離開法院。(圖/記者莊淇鈞攝影)
劉居榮開庭後離開法院。(圖/記者莊淇鈞攝影)

藝人王大陸找逃兵集團要逃兵,但懷疑集團首腦陳志明收錢不辦事,透過小開游翔閔,找上時任台北市刑大偵三隊代理隊長劉居榮「真報案偷查陳志明個資」,事件爆發後,劉居榮被依偽造文書、公務員洩密及個資法等罪起訴。新北地院今天(23日)開庭審理時,劉居榮對於公務員登載不實準文書罪部分認罪,但洩密、違反個資法部分依舊不認罪,堅稱是「誤傳」,請求從輕量刑,審判長聽完之後滿臉問號反問「不認罪卻求緩刑,是甚麼新的法律見解?」

劉居榮今天出庭時,對於公務員登載不實準文書罪部分認罪,但針對洩密、違反個資法部分依舊不認罪,劉居榮堅稱,當時是因接受高層委託受理王大陸報案,由於王大陸傳來的照片只有幾張老人照片跟匯款單等,才會自行先分析,後來再把小隊長林建甫叫進辦公室,委託他協助製作筆錄,後續要將相關資料轉給林建甫時,不小心「誤傳」給游翔閔。

審判長忍不住質問「面對面怎麼會傳錯?」劉居榮則稱,當時一邊在講話確認案情,一邊在操作手機才會誤傳,約莫20分鐘後,他要看林員做筆錄的進度時,這才發現誤傳。劉居榮更強調,自己是分析出陳志明後,才找林建甫進辦公室,約莫2分鐘後才傳送資料,自己不可能當著同仁的面轉傳機密資料,林建甫的也不可能包庇這樣的犯罪行為。

審判長最後詢問劉居榮、辯護人就科刑範圍表示意見時,劉居榮表示,自己發現誤傳訊息後,就主動向上級報告自清,自己真的是不小心,過失洩密,請求庭上給予機會,並給予從輕量刑;辯護律師也說,劉居榮曾嘗試聯繫陳志明,願以30萬元和解,但始終聯繫不上對方,而劉居榮主動面對,請審判長審酌他過去從警20多年,破獲多個販毒、賣淫等集團,期盼從輕發落,並給予緩刑機會。

審判長聽完之後滿臉疑惑反問,「不認罪卻請求給予緩刑機會,這是甚麼新的法律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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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閃兵案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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