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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甲大學樹倒奪命!校方5人不起訴 研究生母淚控「副校長偽證」提再議

記者林意筑/台中報導

逢甲大學校內60年榕樹倒塌壓死學生。(圖/翻攝畫面)
逢甲大學校內60年榕樹倒塌壓死學生。(圖/翻攝畫面)

去(114)年6月時,台中逢甲大學校內榕樹倒塌壓死一名23歲就讀材料系研究所的吳姓男學生,家屬對逢甲大學校長王葳等5人提告過失致死,全案經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調查偵辦,發現榕樹倒塌前並無異狀,非專業人士難辨病徵,難認5人有應注意而未注意,均不起訴。對此吳母不服提出再議,並質疑唐姓副校長作偽證,前後說詞矛盾。

榕樹因受褐根病影響倒塌壓死吳姓研究生。(圖/翻攝畫面)
榕樹因受褐根病影響倒塌壓死吳姓研究生。(圖/翻攝畫面)

回顧整起事件,去年6月13日下午5時許,當時台中市區降下大雨,吳姓研究生走路經過逢甲大學校園步道,一顆高聳的榕樹因受褐根病影響倒塌,不偏不倚重擊吳男,造成頭胸部及腿部被壓傷,送醫後,仍因創傷性顱腦損傷而不治。事後吳母認為,校方明知榕樹患有褐根病,不僅未治療或防護,還放任師生通行,因此釀下不幸事件,並對逢甲大學校長王葳等5人提告過失致死。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會同相關專家到場履勘,認為該樹雖有病徵,但非專業人士難以分辨,加上該榕樹無明顯異狀,傾倒前能否有非專業人士發現,仍有疑問。因此難認被告5人在此事故中有何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之情形,最終均不起訴。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認為,該榕樹傾倒前能否有非專業人士發現,被告5人均不起訴。(圖/翻攝畫面)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認為,該榕樹傾倒前能否有非專業人士發現,被告5人均不起訴。(圖/翻攝畫面)

不起訴消息曝光後,吳母不服提出再議,並質疑唐姓副校長原本說「該棵榕樹於去年2月修剪時發現異狀」,但偵查時反而表示「最後投藥是2月份、不是因為有異狀」,前後說詞矛盾恐有作偽證,吳母也強調「樹沒有問題會投藥嗎?」

對此中檢在不起訴書中說明,唐男受訪時所稱的「列管」為校園美化所栽種在特殊地點的花檯、生長傾斜、樹齡較大或樹勢較弱的樹木,會進行投藥、疏枝,而該棵榕樹栽種在花檯上,2025年2月間是最後一次投藥,因此才以2月列管來表示,並非是因為發現異狀。同時中檢也表示,因此案家屬提出再議,唐男是否涉嫌偽證,將由台中高分檢一併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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