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歡歡(本名于佳卉)2014年燒炭身亡震驚社會,名嘴陳玲玲當時曾在節目中談到她的感情生活,稱其前夫、導演張孝正導演多次外遇,不僅當著她的面和大陸演員水靈(本名蔣勤勤)曖昧,更在房間內扮起「四腳獸」,讓她心灰意冷離婚。張孝正怒告陳玲玲爆料不實,法院日前判決陳玲玲須賠償30萬並登報道歉,全案仍可上訴。
▲圖/資料照
台北地院判決指出,陳玲玲2014年上節目談論歡歡之死,曾提及其與前夫張孝正的愛恨情仇:「歡歡在這個房間、她們自己的房間裡面等,另外一個房間,水靈跟張孝正就扮起了四腳獸,就是這樣子,所以歡歡到後來就受不了,而且歡歡自己那時候在節目上講說,她跟張孝正結婚10年,她所知道的張孝正就出軌了8次,對你看她個性這麼好強,這麼愛這個老公,這麼用心去經營這個家庭,可是到頭來?」
▲圖/翻攝自蔣勤勤微博、豆瓣電影
事後張孝正不滿陳玲玲無查證就爆料,公然在節目上稱水靈是他的小三、兩人還上演「四腳獸」等事,害他被貼上負心漢、外遇等標籤,嚴重影響聲譽,一狀告上法院,求償200萬元。對此,陳玲玲出庭時辯稱,節目上僅用兩分鐘帶過此事,歡歡生前便曾向媒體透露男方外遇,至於張與女星發生關係一事,則是歡歡2009年上《非關命運》時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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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查證發現,2009年歡歡在節目上僅說「剛好那天他們睡在一起」、「打開了門兩個在睡覺,我就在那邊站了幾分鐘,然後友人突然發現我,醒來了,我說兩位穿好衣服我們到客廳去談一下吧」,並未明確提到張孝正與水靈在做什麼,認定陳玲玲並未做好求證工作。
儘管張孝正自認並非公眾人物,法官則認為張孝正參與《包青天》、《飛龍在天》等知名戲劇,實屬戲劇方面的公眾人物,但其感情生活與公眾利益無關,陳玲玲無法以事關公益而免責,判決陳玲玲應賠償30萬元,並登報道歉,全案仍可上訴。
▲圖/翻攝自陳玲玲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