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性剝削!立院三讀 拍攝兒童猥褻圖刑責全面提高

記者張之謙/台北報導

為保護兒童及少年免於性剝削,立法院今(7)日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的刑責,提高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讀條文明訂,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刑責由「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正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罰金由「五十萬元」,提高為「一百萬元」。

招募、引誘、容留、媒介、協助或以他法,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製造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刑責由「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正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罰金由「一百萬元」,提高為「三百萬元」。

以強暴、脅迫、藥劑、詐術、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製造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者,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外,將併科罰金由「三百萬元」,提高為「五百萬元」。

加入 @setn 好友 #2016國會最前線

【#直播中LIVE】時隔316天赴議會備詢 侯友宜施政報告
大數據推薦
【SETN12小時新聞現場 #直播中LIVE】每周一至周五早上10:00至晚間22:00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