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秘書涉土地弊案 吳志揚:個人行為

記者李英婷/台北報導

桃園前縣長吳志揚隨行秘書鄒德道今(7)遭地檢署指稱,涉嫌介入桃園市楊梅區仁美土地開發弊案,地檢署昨搜索鄒男住處等地,認鄒男等11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交付、收受賄賂等罪嫌重大,其中張姓中間人因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聲請羈押禁見,其餘分別以5萬至50萬元交保。

吳志揚晚間發聲明稿作四點說明,首先,根據桃園地檢署新聞稿指出,此案鉅額詐取時間點是發生於2015年後的桃園市政府,市長鄭文燦市政團隊爆發收數千萬「喬土地」之貪瀆弊案,呼籲檢調辦案不畏權勢威脅,不分藍綠,更不會抓小放大。其次,吳志揚強調,此為鄒德道個人行為,鄒在縣府擔任行程秘書,僅負責行程聯絡,無權涉入相關決策。最後,吳說,此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尊重司法,籲請嚴查嚴辦,勿枉勿縱。

中華職棒大聯盟會長吳志揚 圖/記者林敬旻攝

▲前秘書涉嫌介入土地炒作弊案,前桃園縣長吳志揚強調屬個人行為。(圖/記者林敬旻攝)

此事發生經過,據檢調新聞稿指出,鄒德道2013年擔任吳志揚隨行秘書時,獲悉52歲黃男、49歲魏女等多名地主,欲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申設產業園區,將桃園縣楊梅市(已改制為桃園市楊梅區)仁美里之農業用地轉編為工業用地,收取黃男致贈之現金100萬元及全新BMW轎車,作為疏通相關公務員之酬謝。

接著在申請土地分割時,要求時任楊梅地政事務所主任余郁芳,指示其同事提早完成測量,並收取黃男致贈價值不斐包括價值3.9萬元陶瓷描金聚寶盆之禮品。但此事至2014年底,因吳志揚競選失利,黃男於縣政府包括鄒德道等原有人脈,均因政黨輪替而遭撤換,導致仁美開發案進展延宕。

直到2015年3月仁美開發案召開進度審查說明會後,發現桃園市政府公布的作業辦法會造成審查窒礙,地主魏女等欲透過行賄新執政團隊協助解決,因此認識張男,張佯稱桃園市長鄭文燦允諾協助加速本開發案審查作業,然要求護航之代價費,最後總收1050萬元。隨後因投資者不再信任張男,另以現金150萬元行賄桃園市政顧問王成發等協助處理。檢方已發新聞稿指出,上述關係人皆坦承不諱,並同意繳回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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