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邱姓業務員去年與一名女性友人小文(化名)相約喝酒,共喝了6瓶啤酒及1瓶紅酒,小文深怕邱男酒後駕車會發生意外,便好心將他留下過夜,更提醒他「不可以對我亂來喔!」邱男也滿口答應,豈料,邱男仍克制不致自己的性慾,趁小文酒醉時,爬上她的床性侵得逞,最後賠了她50萬元,這才免了被關的命運。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判決指出,去年1月10日凌晨1時許,邱男在小文的乾媽家與小文對飲,2人都喝了不少酒,邱男準備離開時,小文擔心他酒後駕車萬一撞到人,或是被警察攔到,好心留邱男過夜隔天酒退後再離開;小文還特別提醒:「不可以對我亂來喔!」邱男一口答應,兩人這才分別前往房間休息,豈料,邱男睡到一半卻起了色心,悄悄跑到小文房中,趁她酒後昏睡脫光衣物性侵得逞。
當天下午3時許,小文酒醒後發現自己全裸躺在床上,邱男更是一絲不掛地躺在自己身旁,趕緊搖醒邱男逼問發生甚麼事,邱男這才坦承「凍未條」跟她發生關係。
小文事後氣得跑到警局提告性侵,橋頭地院審理時,邱男坦承犯行,並表示已賠給小文50萬與她和解,盼法官能輕判;合議庭認為邱男犯後有悔意,也已跟對方和解,因此判他徒刑2年、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接受法治教育課程2場次,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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